这已经是首钢朗泽短时间内第二次按下港股IPO暂停键。今年6月30日,首钢朗泽发布全球发售正式通告,预计于7月9日登陆港交所。7月2日,首钢朗泽却公告,因收到民事起诉状并被列为被告,公司需要推迟上市计划。
7月7日,首钢朗泽发布补充招股章程,并表示预计将于7月15日登陆港交所,全球发售股份数目为2015.98万股H股,最高发售价为18.88港元/股。
7月11日,首钢朗泽宣布再次延迟上市,并称公司及独家整体协调人正在谨慎评估全球发售及上市的经更新时间表。
招股书显示,首钢朗泽是一家从事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业务的公司。截至招股书披露日,首钢集团直接持有首钢朗泽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26.54%权益。
记者梳理发现,首钢朗泽并非首家在招股阶段暂停港股IPO的公司。此前,乐华娱乐、巨星传奇等公司也曾在启动招股后因种种缘由将港股上市计划延期。
纠纷起因:子公司股东对投资回报不满
根据首钢朗泽相关公告,公司于6月27日登记招股章程后,收到一份民事起诉状,并被列为被告。
该民事诉讼由首钢朗泽子公司首朗吉元的一名股东,即海南吉元君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吉元君熠”),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平罗县人民法院提起。截至最新公告日,吉元君熠持有首朗吉元42%股权,首钢朗泽持有首朗吉元其余的58%股权。
公告称,吉元君熠一直对其在首朗吉元的投资回报不满,并希望撤出其在首朗吉元的投资。
具体而言,吉元君熠的指控内容包括:一是首钢朗泽违反了其与吉元君熠的投资协议,在未事先通知吉元君熠的情况下,将首朗吉元生产设施的投资金额增加约1.6亿元(人民币,下同),此举被指控是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在剥夺吉元君熠参与重大投资决策权利的情况下作出。二是首钢朗泽在未经首朗吉元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设定首朗吉元乙醇产品的销售价格,此举被指控违反投资协议中“销售价格公平性”的规定。
公告还提到,吉元君熠现已申请行为保全,要求禁止首钢朗泽单方面作出重大投资及定价决策,并责令首钢朗泽须根据投资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为首朗吉元股东建立合规决策机制。
资料显示,吉元君熠是由宁夏吉元循环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一家公司,后者还全资拥有吉元冶金。而吉元冶金则是首朗吉元的工业尾气供应商。
首钢朗泽:积极就本次纠纷进行抗辩
对于上述纠纷,首钢朗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一直在就此事与吉元君熠进行沟通,但公司法律顾问已确认,根据相关协议和规定,吉元君熠并无任何权利要求首钢朗泽、或任何第三方购买其于首朗吉元的股权。公司将采取适当行动,积极就本次纠纷进行抗辩。
从营收构成来看,首朗吉元是首钢朗泽旗下重要子公司之一。2022年至2024年,首朗吉元的收入分别为1.3亿元、0.98亿元、1.18亿元,分别占首钢朗泽相应年度总收入的33.4%、16.6%、20.9%。
此外,据招股书显示,近三年来,首钢朗泽持续产生净亏损,且2024年营收下滑,亏损进一步扩大。2022年至2024年,首钢朗泽的营收分别为3.9亿元、5.93亿元、5.6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045.5万元、-6644.7万元、-1.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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