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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晚,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汇洲智能,证券代码:002122)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预告,汇洲智能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公告显示,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9 年至2020 年,汇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热文化)、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世)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汇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2019年、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9,688.56 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08%、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8%、8.72%,导致汇洲智能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汇洲智能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我们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买入汇洲智能股票,并在2025年4月24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汇洲智能维权入口)
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0年4月1日起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商天信息网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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